今年4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对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条例》的认识理解,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为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了理论指引。完整准确全面理解这一重要论述的科学体系,对于鲜明树起干部担当作为的评价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必须把严的标准树立起来、把严的纪律执行起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养成纪律自觉。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修身正己提出明确要求,指出“生活是工作的基础,生活上做不到自觉自律,工作就难以做到清正廉明”,强调“端正思想品行,提升道德境界”,“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其本质要求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紧紧围绕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完善工作纪律要求,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顺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当前按照中央部署,全党正在集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纪律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纪律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以强烈历史主动精神、非凡理论勇气、卓越政治智慧、无我境界情怀,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增强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从政治和战略高度就把握重要意义、维护党章地位、严明政治纪律、突出组织纪律、健全党内规则体系、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执纪执法贯通、落实政治责任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论断、新举措,构建起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的科学体系,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纪律规矩、为什么要加强纪律建设、怎样加强纪律建设等重大问题。
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秉公用权,不用公权谋私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做事就没有硬气”,强调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划定党员不可触碰的廉洁底线,引导广大党员拒腐蚀、永不沾,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穿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党的建设各方面,涵盖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各环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必须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刻把握党自我革命历史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新鲜经验,立足新的形势任务,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把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构建之中,不断提升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为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政治、思想、组织保证。”
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其本质要求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必须执行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